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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游娱乐棋牌: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九游娱乐棋牌
发布时间:2025-04-03 08:28:58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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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以截至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364,718,5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471,854.40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纺织机械制造业是一个技术密集型、创新驱动型的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产品的性能、质量、效率和环保等方面,从而决定着企业和行业的竞争力和发展前途。按照 “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十四五”末期基本实现国产纺织装备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定在80%左右,国产纺织装备出口金额占比保持在全球的20%以上。我国纺织行业有着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韧性,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的提高为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有能力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推向新高度,中国纺织机械行业有望保持稳健发展形态趋势,产业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立足于双循环发展新格局,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同时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围绕各区域具备比较优势的产业做长期布局。面对不确定的国际市场环境和日益激烈的竞争,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创新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推进设备高质量与差异化发展,避免同质化竞争,实现互补发展与协同发展。纺织行业与新型领域的衔接将会加快,低碳绿色发展将迎来更多机会,新技术也将持续加速产业链及企业业态的变更,纺机企业将力争探索多维创新新路径,在人工智能技术、绿色可循环、满足需求定制等领域展现更大作为。

  纺织机械板块是公司具备拥有竞争优势的一项业务,具有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自收购全球最类纺织机械制造厂商英国MAKIE后,公司麻类纺织机械装备业务技术实力得到逐步加强,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逐步将技术优势转换成市场占有率成果。目前公司在麻纺设备、绢纺设备领域处于行业龙头地位。

  亚麻纺织是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目前全球70%以上的亚麻纤维在中国完成纺织服装加工,产成品覆盖全世界。亚麻是麻纺行业中最大的品类,经济规模占麻纺行业的70%以上。2024年,亚麻价格会出现了剧烈波动。由于2023年欧洲亚麻因气候原因大幅减产,原料价格大大上涨,而2024年,欧洲、埃及都扩大了亚麻种植培养面积,到了2024年下半年,亚麻种植实现了丰收后,产量大幅度的增加,产品价格开始松动。尤其是2024年第四季度,亚麻及亚麻纱价格大大下跌,存货减值增加,行业整体效益急剧下滑。长久来看,对于麻纺织企业而言,亚麻价格回归对行业长期健康发展是有利的。我国拥有庞大的花钱的那群人,随着居民消费观念的一直更新,对纺织服饰产品的要求逐步向高品质、个性化、时尚化、舒适性、健康环保等方向转变,麻纺织品所蕴涵的高品质、舒适性和绿色生态特征符合消费升级的方向。在绿色产品主导世界纺织品和服饰消费新潮流的当下,有着天然保健功能的麻类纺织品前景广阔。麻纺织产品研究开发与产业链逐渐完备、技术持续进步和消费理念的变化都息息相关。麻纺织公司能够在产品上逐渐完备美学设计,从而满足那群消费的人一直在变化的需求。

  公司通过在装备水平和亚麻纺织技术上的一马当先的优势,在成本控制和产品的质量、性能方面得到市场的充分认同,“金鹰”亚麻纱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金鹰”商标成为中国驰名商标。公司在麻纺行业的市场占有率高、客户稳定,同时在自身亚麻纺纱的基础上拓展亚麻面料织造,产品深加工,逐步提升了产品附加值和企业纯收入能力。

  塑料机械制造是塑料加工工业中所使用的各类的机械以及装置的总称。根据塑料制品的生产的全部过程,可以将塑料机械分为塑料配混机械、成型机械、二次加工机械、加工辅助机械或装置四大类。其中塑料成型机械又称为塑料一次加工机械。根据塑料加工工艺划分,又可以塑料机械分为挤出机、注塑机、吹塑机三大类。在我国,注塑机长期处在塑料成型设备行业领域的主导地位,在塑料机械中产值占比约为 40%,注塑成型装备作为塑料加工业中使用量最大的加工机械,可直接生产大量的塑料制品,还是组成注拉吹工业的关键设备, 注塑机也是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塑料机械。而目前美国、日本、德 国、意大利、加拿大等国家注塑机产量占塑料成型设备总量的比例达到 60%-85%, 相比之下,我国仍有提升空间。从需求端看,全球注塑机市场规模达千亿元。国内方面,根据智研咨询数据统计, 2021年我国注塑机行业市场规模为263 亿元,近5年复合增长率约 5%。

  金鹰塑机从始至终坚持以产品研制、提升性能作为重要的突破口,结合国家战略需求,注重高效、节能、智能的功能产品研究开发,致力于打造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塑机行业标杆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体业务是麻、毛、绢纺织机械成套设备研发制造、销售;亚麻纺、绢纺、织造、制衣;注塑机械系列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制造和销售。

  公司纺织机械的业务模式是公司从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的方式。公司纺织品的经营模式是通过市场调查与研究、分析制定年度的经营目标和规划,在采购原材料后经过不同分、子公司进行生产,分别制造出各种支数、型号的亚麻纱、绢丝、面料等产品,以满足和销售给不一样的需求的客户。企业内部设立有专门的纺织品销售部门,分别为内销和进出口业务部门,其中内销方面主要负责国内的业务,而进出口部门则负责全球业务,其中包含公司主要的销售地(欧洲、日本、印度、土耳其等)。针织、梭织服装出口国外的由客户提供设计、品牌,按订单组织生产。公司注塑机业务的经营模式是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制造、销售一体化方式。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主要经营业务收入12.76亿元,同比下降5.6%;公司2024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5.48万元,较上年下降36.73%。在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方面,公司总体的产品毛利率也实现了提升,这主要是受益于内部管理的改善和成本控制能力的提升。但是由于亚麻价格在下半年出现了大幅度地下跌,同时也带来了下游产品营销售卖价格的大幅降价,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存货减值,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165.42万元。同时,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计提了坏账准备1,136.32万元,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391.84万元。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影响2024年公司利润5,693.58万元,是造成公司2024年度利润下降的主要因素。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傅国定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网站。

  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006号)。

  公司 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和事前认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25-007号)。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和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依据公司真实的情况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008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林德华、杨利成、张世超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别的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企业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和事前认可,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5-009号)。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做担保的公告》(2025-010 号)。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5-011号)。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3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如忠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年报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监事会认线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对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5-007号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客观、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 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各项资产的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进行了清查,并按资产类别进行了减值测试,现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提取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采用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账面价值与未来现金流量比较的测算方法计算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转回,使得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约56,935,784.23元,具体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3、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程序合法,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和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1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201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2005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王飞、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沈颖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尉建清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将以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足3000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有效管控,实现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运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财务报告数据,公司对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公司关联董事傅国定、陈伟义、潘明忠、邵燕芬、陈士军、陈照龙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足 3000 万元,也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舟山华鹰纺织器材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

  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母公司浙江华鹰共创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鹰共创占54%的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66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机械配件、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

  舟山金鹰北方压铸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鹰集团占30.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536.20万元。

  浙江舟山金鹰精密设备有限公司系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鹰食品机械有限公司占80%的股份。该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精密设备及其他机械设备、模具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浙江复翁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

  塔城金鹰木质素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1,650万万元。

  关联公司是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依法持续经营,均能按协议履行,能够按期交货,具备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定价严格按同期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签署交易合同。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一直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有助于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定价公允、合理。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主要业务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对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自关联方采购的产品和服务具有可替代性,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占公司对外交易的比例较小,未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不构成较大依赖。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的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金鹰塑机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用于金鹰塑机向供应商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融资业务,上述业务的合作银行为中信银行,担保期限自本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年。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待本次股东大会通过后,由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董事会认为,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扩大其生产和销售规模,增强盈利能力,公司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其担保,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0,000,0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8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指金鹰塑机合作的部分销售客户)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454,604.28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96%,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人民币22,354,765.54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3,062,290.1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6,042,840.14元。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拟订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以截至公告披露日的公司总股本364,718,544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6,471,854.40元。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分红总额72,943,708.80元(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分红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26.30%;其中2024年第四季度公司实施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为36,471,854.40元。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现金分红总额36,471,854.40元,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79.21%。

  公司一向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根据自身发展阶段、行业特性、盈利能力及重大资金使用计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分红政策,实施分红方案,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状况、未来投资计划及现金流状况,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十二个月也不会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并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等,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5 年 4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个人(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个人(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 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并提供以上证件、材料的复印件。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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